点击加入
免费发布
景观档案,记录中国景观历史。
  • 暂无相关记录!
新闻news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 作者:编辑部 | 发布时间: 2022-05-23 | 7337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制定浙江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和鉴定评价,建设种质资源库。启动第二次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实施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育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农业新品种。扩大中药材种子种苗研发繁育推广,加快生物产业等特色产业发展。开展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试点。实施“百品万亩”工程,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推进良繁基地建设,加强南繁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组建浙江省种业集团,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发展基层种苗育供服务。

  (五)加大农业科技攻关力度。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实施重大研发项目。布局建设农业领域浙江省实验室,打造农业科创高地。开展省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农业产业技术团队项目、“三农九方”项目等,建成一批高品质科技基地。实行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农机首推广制度。推行“农技专家团队+产业农合联+合作社”等农技推广方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支持办好涉农高等院校和职业教育。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省市县联动派遣科技特派员5000人次。加强基层农业科技队伍建设,建立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定向培养、专人专岗制度,支持科研院所科技研发服务人员到基层开展服务。完善农业职称评聘制度。

  (六)提高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水平。实施农业“双强”行动“一县一策”重大突破试点项目,建设农事服务中心60个、农艺农机融合示范基地100个,推进丘陵山区宜机化改造和全域宜机化改造试点。开展蔬菜、食用菌、茶叶等产业全程机械化多跨协同攻关。推进农机创新研究试验基地建设。培育壮大先进适用农机具产业集群。加快国家林草装备科技创新园建设。加大农机购置更新补贴力度,符合条件的省首台套农机装备按规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将烘干机配套设施、果菜茶初加工成套设备等纳入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范围。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支持供销社开展农机具综合经营服务。

  (七)加快打造数字农业工厂。发展“农业产业大脑+未来农场”,新建数字农业工厂50家。加快发展智慧农业,推动水肥一体化、饲喂自动化、环境控制智能化等设施装备技术研发应用,鼓励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在农业领域的应用与创新。加快发展设施农业。集中建设制苗育苗工厂化设施。鼓励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立体生态养殖、深水网箱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在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探索利用可开发的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

  (八)大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制定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计划。全域推行“肥药两制”改革,推广主要农作物配方肥替代平衡肥和化学农药定额施用标准,保持化学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加强绿色生态防控技术创新与应用支撑,推广耕地障碍因子消减等生产技术。深化畜禽健康养殖,持续推动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土壤健康行动计划,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全面推行林长制,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实施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加快林业碳汇关键技术创新。实施内陆八大水系禁渔期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加快舟山、台州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保护,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

  (九)实施“农业+”行动。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倍增计划,鼓励在县域布局企业总部、研发总部,力争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600家。推进家庭农场提质和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深化农村“三位一体”改革,加快产业农合联建设,发展农作物全生长周期综合服务。以县(市、区)为单位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统筹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支持在工业园区等平台留出一定空间用于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其土地出让底价在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前提下,可按照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建设农产品县级集散配送中心,推进“数商兴农”。加强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新增“品字标浙江农产”20个以上。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推进反映全产业链价值的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核算工作。

  (十)开展农业标准地改革。支持各地在符合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完成必要区域评估和土地流转的基础上,设置相关控制性指标建设农业标准地。引导以股份合作、委托流转、整畈流转等方式集中连片流转土地,建立农业标准地储备库。因地制宜制定农业标准地净地标准、招商标准,招引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鼓励地方按农业标准地项目用地面积的一定比例安排配套建设用地。

  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一)健全乡村规划建设体系。按照浙江气质整体大美、城乡融合共富共美的要求,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善“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村庄设计+农房设计”联动机制。加快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规范“一张图”管理,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规划全覆盖。强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健全驻镇村规划师制度。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

专访记录
最新加入
景观文化
  • 浙景杭协

    浙景杭协

    协会

    ¥0.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