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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绿色发展贯穿城乡建设全过程——国新办举行《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发布会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 作者:编辑部 | 发布时间: 2021-11-01 | 5614 次浏览 | 分享到: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国新办10月25日下午举行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总经济师杨保军、标准定额司司长田国民介绍了《意见》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

  《意见》的实施对加快城乡建设转型提供了遵循,请问下一步如何确保《意见》的落地?


张小宏:

  《意见》的主要工作目标是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政策从方向到路径都已经明确,今后的重点就是怎么样把《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地落实,真正发挥作用。


  《意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提出了四项组织实施的保障要求。具体来讲,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各方面各环节,建立省负总责、市县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支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是健全支撑体系,制定修订城乡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法律法规,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深化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能力水平,加快管理、技术和机制创新,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


  四是加强培训宣传,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尊重城乡发展规律,尊重自然生态环境,尊重历史文化传承,重视和回应群众诉求。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组织好《意见》的实施工作。一是推动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进一步压实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责任,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真正扎实落地。二是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逐步形成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法规体系和政策体系。三是指导各地按照文件的要求,研究落实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重大问题,推动重大项目和重大任务落地落细。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


  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推进文件落实,同时也在文件的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开展评估,有关情况向党中央、国务院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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