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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绿色发展贯穿城乡建设全过程——国新办举行《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发布会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 作者:编辑部 | 发布时间: 2021-11-01 | 5611 次浏览 | 分享到: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国新办10月25日下午举行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总经济师杨保军、标准定额司司长田国民介绍了《意见》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杨保军:

  乡村是我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领域,但目前还存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较大、农房设计建造水平偏低、乡村特色风貌欠佳、农村人居环境亟待改善等一系列问题。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手段,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主要提出了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保护塑造乡村风貌,延续乡村历史文脉,统筹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镇村设施建设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意见》的贯彻落实,重点从5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以乡村建设评价为重要抓手,推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高乡村建设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二是以农房建设为着力点,继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大力提升农房品质。三是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是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目标,加快村庄建设现代化。五是以县城为重要载体,推动就地城镇化和以县域为单元的城乡统筹发展。


  总体来说,乡村建设行动是要建设绿色、生态、宜居、美丽的乡村,需要强调的是乡村要实现现代化,而不是去追求城市化,城乡的差距要缩小,但是城乡的差异要彰显出来。因为乡村是农耕文明的载体,也是传统文化的根基。古人讲“万物有所生,而独知守其根”,乡音、乡韵、乡愁、乡情、乡风、乡貌,都具有独特的价值,值得珍视。将来城里人也可以体验到乡居生活,这是一种别样的体验。我记得林散之先生写过一副对联,上联是“小立江邻独来烟水”,下联是“不居朝市为此云罗”。也就是说当我们追求美好生活丰富体验的时候,乡居生活别有一番风情。


  我们期待通过乡村建设行动,在不久的将来,乡村能够重现孟浩然笔下“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的生活场景,这是一种很好的体验。希望我们将来能处处欣赏到“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的乡村美好风光。


记者:

  这几年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但可能还存在系统性不足的问题。《意见》在这方面有哪些考虑?如何去落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田国民(徐想 摄)

田国民:

  城乡基础设施包括给水设施、排水设施、燃气设施、供热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园林绿化工程、垃圾处理设施等,这些设施本身是一个整体,而且相互关联。因此,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可有效提高基础设施建设质量、运行效率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对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保障城乡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了一些工作,一是通过完善标准体系,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化水平不断提升。目前,分别建立并完善了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热、园林、道路和轨道交通,以及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利用等专业标准体系,发布相关标准超过500项,不断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运行稳定性。二是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建立建档制度,并开展普查,做到心中有数。三是推动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更新改造,以建设高质量城市基础设施体系为目标,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重点任务。四是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推进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五是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19年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以来,城市累计新建改造污水管网约9.2万公里。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要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建档制度,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更新改造专项行动以及体系化建设,建设公交优先、绿色出行的城市街区,加强交通噪音管控,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持续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统筹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及集中供热替代等重点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意见》部署,统筹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和绿色转型发展。一是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不断提升标准技术水平,特别是拟发布各类基础设施的全文强制性规范,严格底线控制要求。二是大力推进基础设施的普查建档,力争到2023年年底前,基本摸清设施底数,到2025年年底前,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三是印发实施“‘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强统筹,加快设施体系化建设。四是大力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提高设施的智能化水平和运行效率。五是持续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立污水处理系统运营管理的长效机制。


记者:

  能否详细介绍一下,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在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措施?


田国民:

  我国绿色建筑工作起步于本世纪初,相对于发达国家晚30年左右,但发展的速度非常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陆续发布了《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一系列的工程建设标准,有20余项,对各类民用建筑绿色评价,以及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改造等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同时,印发了《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办法》和《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到目前,已基本形成了目标清晰、政策配套、标准较为完善的推进体系。经过各地共同努力,绿色建筑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累计绿色建筑面积达66.45亿平方米。但是绿色建筑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技术要求落实还不够充分、地域发展还不够平衡、市场推动机制还不够完善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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