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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绿色发展贯穿城乡建设全过程——国新办举行《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发布会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 作者:编辑部 | 发布时间: 2021-11-01 | 5613 次浏览 | 分享到: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国新办10月25日下午举行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总经济师杨保军、标准定额司司长田国民介绍了《意见》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意见》提出,要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加强财政、金融、规划、建设等政策支持,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数据的共享机制,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等。


  推动高水平绿色建筑发展,是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抓手。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按照《意见》要求,抓紧开展相关工作,一是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进一步提升绿色建筑占比。二是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在适宜气候区推广超低能耗建筑。三是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四是加强建筑运行的管理,降低建筑运行的能耗。


记者: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区域发展不平衡、城市无序开发、历史文化遗产屡遭破坏等问题仍然存在,请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上述问题,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的绿色发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杨保军(徐想 摄)

杨保军:

  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的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宜居城市、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是提升城市绿色发展水平、保障城镇化高质量推进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们做了一些工作:


  一是推动绿色低碳城市、社区和县城建设。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指导青岛市落实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方案,指导哈尔滨、南京等12个城市做好绿色城市示范工作,与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与1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二是推进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共确定了58个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三是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制定和修订了相关标准,加大财政支持。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城市共建成各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项目约4万个。四是研究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加强历史文化名胜、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遗存信息的数字化采集工作。


  《意见》针对区域和城市群发展宜居性等方面提出了新的举措:


  一是对于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要求建立健全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城市比较优势,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统筹区域、城市群和都市圈内大中小城市住房建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二是对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要求建立分层次、分区域协调管控机制,合理确定开发建设密度和强度。推动多中心、组团式发展。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城市节水,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推动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三是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要求建立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制度,保护和培养传统工匠队伍,传承传统建筑的绿色营造方式。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意见》的要求:一是编制发布“‘十四五’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提出构建人居环境系统的相关措施,促进自然生态、人工建设和社会人文环境的相互支撑,推动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城市。进一步增强城市绿化碳汇能力,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宜居环境。持续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二是建立历史文化保护项目维护修缮机制,推动历史建筑绿色化的更新改造、合理利用,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


记者:

  近年来,建筑领域施工工艺不断创新,装配式建筑总量和水平不断提升,智能化建造不断涌现,请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采取哪些措施,落实好《意见》要求,推动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发展?


田国民:

  目前,建筑领域的资源消耗大、排放高,建造方式粗放等方面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推广绿色建造,推动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迫在眉睫,在这方面我们开展了一些实践。一是推动湖南省、广东省深圳市、江苏省常州市等三个地区开展了绿色建造的试点,并印发了《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二是推动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十三五”期间,累计建成装配式建筑面积达16亿平方米,年均增长率为54%。其中,2021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了20.5%。三是重点推动钢结构住宅试点建设。2020年全国新开工钢结构建筑1.9亿平方米,较2019年增长46%,占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为30.2%。其中,新开工的钢结构住宅约1200万平方米,较2019年增长了33%。


  《意见》要求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建造方式,利用新技术实现精细化设计和施工,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完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加强建筑材料循环利用,推动传统建筑业转型升级,改革建筑劳动用工制度,加快推进工程造价改革。


  下一步,为推动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发展,我们将根据《意见》要求,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构建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编制《装配式住宅设计选型标准》,推行“少规格、多组合”的正向设计方法,扩大标准化构件生产使用规模,推动装配式建筑市场化、规模化发展。二是不断完善适用于不同建筑类型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体系,加快打通钢结构住宅设计、生产、施工等产业链。三是加大推广力度,指导地方在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中积极应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积极开展钢结构住宅试点,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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