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北京市2022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北京市2022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已于日前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并发布实施。根据《计划》,北京市2022年安排建设用地3710公顷,与2021年持平。加强与耕地占补平衡联动,加快推进各区复耕复垦,新增耕地验收入库指标优先保障供地项目实施。加强与存量国有用地更新、拆违腾退用地资源利用联动,减少新征占地,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率。加强与固定资产投资调控预期目标联动实施,强化土地要素供给。严格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明确全年减量任务为10平方公里左右。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比例为60%。
上海:开展城市绿地碳汇智能监测研究 近年来,上海市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中心基于传统林业碳汇计量方法已实现了对上海市林业碳汇多年连续监测,经过将多种方法进行整合,运用遥感、GIS等空间分析技术,结合城市绿地分类和结构特征,建立城市园林绿地碳汇能力的快速评估方法,研制城市园林绿地碳汇智能评估系统,以期为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决策支持。目前,针对城市绿地碳汇智能监测的研究已开展且推进顺利。 城市绿地作为城市区域唯一碳汇要素,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准确核算现有城市绿地碳汇效益,分析其关键影响要素并预测未来变化等,对于相关部门和绿化从业者有效开展城市绿地的规划、建设和养管,充分发挥城市绿地的生态环境效益至关重要。 广东:实施“双清单”高质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日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面清单(试行)》(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激励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激励清单》)。《负面清单》为各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划出了“底线”;《激励清单》则为高质量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效果提升指明了方向。 《负面清单》总共列出了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科学合理确定改造计划、改造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加强专营设施改造统筹衔接等11项标准。《激励清单》总共列出结合改造完善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机制、推进片区联动改造等12项标准。 青海:印发《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2022年工作计划》 近日,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2022年工作计划》。 为着力打造国家公园示范省新高地,按照推动“青海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上走在前头”的总体目标要求,以《青海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为行动指南,到2022年,要初步形成覆盖全面、分类合理、布局科学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新格局,建成统一管理、协同高效、多方参与的生态治理新体系,使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自然保护地内外生态保护和民生发展协调互进的新局面初步显现,率先在整合归并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创新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建立自然保护地资金保障机制、推进自然保护地科学有效管理、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五个方面形成示范。 宁夏: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通知》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宁夏将以水资源承载力为基础,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注重规划协调性、绿化布局合理性,全面推进科学绿化,保障区域生态安全。结合“一河三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及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规划,准确核定造林绿化调查评估范围,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将规划造林绿化空间明确落实到全区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并上图入库,确保实现规划期内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目标。 湖南:加快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022年,湖南省将开工建设公租房6202套,保障性租赁住房45801套(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97806户。 据悉,湖南省今年将全力促进解决城镇住房困难群众和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推进公租房信用管理建设,建立公租房小区管理体系标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出台监测评价办法并开展监测评价;各地加快往年公租房在建项目进度,尽早交付使用;培育发展租赁市场,指导长沙市稳步推进租赁住房试点;探索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机制,稳步推进缴存扩面,探索增值收益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广西:明确今年城镇住房保障项目建设计划 近日,广西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明确了今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和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2022年,广西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1282套,涉及10个设区市122个项目;新筹集公租房2894套,涉及13个项目,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23120户;实施棚户区改造10894套,涉及南宁、柳州等7个设区市。 其中,在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广西将加快落实土地、财税等配套支持政策,建立常态化申请受理、联合审查等机制,加快发放项目认定书;坚决防止保障性租赁住房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骗取优惠政策或违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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