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有关要求,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实施指引》,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体系为切入点,通过创新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广东模式”,研究并阐述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核心内涵、组织框架、操作方法和多方联动的做法要点,提高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水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新期待,有效引导全省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共同缔造活动的开展。
美丽乡村共同缔造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乡村善治水平的有效方法,也是强化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水平、促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支撑。该指引将推动省内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统筹组织单元和操作实施单元具体落实。
文件原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实施指引》的通知 粤建村〔2021〕177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建村〔2021〕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指导意见》(建村〔2019〕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粤府〔2020〕43号)等文件精神,我厅组织研究和编制本指引,现印发给你们,以指导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活动。 附件:1.广东省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实施指引文本 2.广东省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实施指引图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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