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人文乡村建设,深化文化特派员制度,鼓励艺术类高校与片区开展校地合作,带动文化、艺术、创意、设计下乡。
打造乡村运营特色品牌
加强片区区域公共品牌建设,鼓励专业运营团队结合区域生态、产业、文化特色等提炼核心价值,通过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方式,打造具有辨识度的乡村特色品牌。
强化品牌设计、传播、合作等,制定品牌运营、管理和保护方案,统筹线上线下渠道,综合运用节庆活动、创意赛事、新媒体矩阵等方式,推动品牌化建设、品牌化运营、品牌化发展。
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强化运营主体与村集体、村民紧密型利益联结,推广“资源入股+保底分红”“订单收购+价格保护”“托管服务+就业带动”等模式。
建强“共富工坊”“共富大棚”“共富市集”等载体,探索产业、就业、物业一体推进的增效增收机制。
依法保障农民群众在运营项目决策、实施和收益分配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利益调节机制,确保运营收益优先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带动农民增收。
坚持量力而行,建立风险评估和可行性分析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其出资为限对其设立或者参与设立的市场主体的债务承担责任,严禁盲目举债开展乡村运营项目建设。
集成优化乡村运营环境
完善乡村运营服务平台,构建以青年入乡实践站点为基础、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为支撑的服务体系,推进乡村运营服务集成、政策集成、市场集成。
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发展“客货邮融合”等模式,支持建设产地冷链物流设施,推进5G基站、光纤宽带等基础设施建设,有效降低乡村运营成本。
制定并动态更新乡村创新创业政策清单与服务指南,强化注册登记、场地租赁、金融服务等方面支持,畅通运营主体诉求反映渠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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