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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发布 每年建50个城市风貌样板区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 作者:编辑部 | 发布时间: 2021-09-18 | 5155 次浏览 | 分享到:

《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发布
明年起每年建50个城市风貌样板区


近日,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意味着浙江省这项重要工作进入全面实行阶段。


今年7月底,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暨未来社区建设工作首次现场会的召开,奏响了这项工作启动的号角。“我省美丽浙江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更多是节点、区块、条块的美丽,缺乏整体性、系统化的美丽集成。新的历史时期,必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从解决‘有没有’到实现‘好不好’。”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建设)工作专班常务副主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孙哲君告诉记者,《方案》将推动浙江省城乡建设由量的增长转向质的提升。


《方案》明确,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的主要目标为“5321”:自2022年起每年建成50个左右城市风貌样板区和30个左右县域风貌样板区,择优公布20个左右“新时代富春山居图城市样板区”和10个左右“新时代富春山居图县域样板区”。


据介绍,《方案》指出城市风貌样板区分为城市新区、传统风貌区、特色产业区3种类型;县域风貌样板区是美丽县城、美丽城镇、美丽乡村串珠成链、集成推进。“探索形成一批样本,积累一批技术,走出一条城乡风貌整治提升的科学路径。”孙哲君表示。


城乡风貌具体如何提升?《方案》给出了详细的方法论:“三统筹两加强”,即统筹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制定、统筹推进城乡风貌技术指引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城乡自然人文整体格局保护和塑造;切实加强城市重要区域和节点风貌整治提升、切实加强县域乡村风貌整体提升。


“《方案》体现我省绘制省域‘富春山居图’更加强调迭代升级、系统治理和整体提升。”孙哲君表示,“除了要有节点美,还要有整体环境提升,‘浙江气质’就是我们除了有物质空间建设,还要有文化挖掘,‘重要窗口’要有自己的辨识度,要展现浙江特有的一种气质和面貌。”

“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制度的综合展现。”孙哲君说,风貌样板区除了要有好的风貌,还要有内部功能的提升,百姓需求的满足,生态绿色发展导向的落实,数字化治理能力的体现,土地利用、资源盘整建设模式和拆迁安置模式改革探索等等,要体现浙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经验。


记者注意到,《方案》提出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要实施“正面+负面”清单管理。“建立退出机制,达标公布后的样板区如出现负面清单中的问题并造成重大影响,要予以摘牌。”孙哲君说。


《实施方案》提出:


自2021年下半年开始,全面启动实施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


城市风貌整治提升聚焦城市、县城的中心城区,突出重要节点和重要区域建设,注重推进城市风貌样板区试点建设,自2022年起,每年建成50个左右城市风貌样板区,择优公布20个左右“新时代富春山居图城市样板区”。


县域风貌整治提升聚焦美丽县城、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串珠成链、联动发展,注重推进县域风貌样板区试点建设,自2022年起,每年建成30个左右县域风貌样板区,择优公布10个左右“新时代富春山居图县域样板区”。


到2023年底,推出一批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标志性成果,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城乡风貌建设管理模式。到“十四五”期末,城乡风貌管控的政策体系、技术体系基本完善,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浙派特色进一步彰显,全省城乡风貌品质进一步提升。


具体如何推进?《实施方案》提出5项主要任务


统筹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制定工作



各地抓紧组织制定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开展城乡风貌评估,梳理地域风貌格局及特色元素,查找短板问题,明确特色定位、整体格局和整治提升的重点区域,落实“十四五”重点项目和年度工作推进要求。可结合实际在行动方案中对廊道界面、建筑控制、色彩指引、绿化提质、管控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化落实。


整治提升行动方案要以市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为指导,与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设区市要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县(市)行动方案由县(市)政府制定,市辖区行动方案可视情由区级政府单独制定或由设区市政府统一制定。




统筹推进城乡风貌技术指引体系建设工作


加强部门协同和多专业综合,建立完善省级城乡风貌管理技术指引体系,分别制定城市地区和乡村地区风貌整治提升技术指南,加强对城乡风貌整体性、协调性和特色性塑造的技术研究,并形成“正面引导+负面清单”的引导体系。


根据风貌整治提升工作需要,研究制定城市体检评估、历史文化保护、城市街道建设、城市色彩管控、浙派园林建设、城市公共环境艺术塑造、浙派民居建设等方面的专项技术指南,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技术规定。




统筹推进城乡自然人文整体格局保护和塑造工作


保护城乡的自然山水格局,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指导各地在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中落实好风貌整治提升的要求,加强自然生态修复,落实重要的城市景观轴线、景观廊道和县域特色风貌大走廊、生态廊道,营造更具魅力的城乡风貌空间。注重蓝绿空间的生态价值保护和利用,按相关规范标准做好功能及业态的植入,让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真正成为魅力空间和活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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