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汛期值班值守
汛期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第一时间掌握雨情、水情、涝情等相关信息,发现险情灾情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实行汛期城市涝情“一日一报”制度,按时报告内涝积水基本情况、成因及应对措施等,出现人员伤亡等重大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发生积水内涝事件后,要认真回溯分析,梳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细化完善应急措施。
各地要指导督促本地区城市对汛前准备以及内涝治理等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整理形成本省(区、市)汛前自查情况报告,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水利部、应急部、审计署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