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了青年发展型城市的理念内涵,提出了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目标任务。围绕促进青年高质量发展,让城市对青年更友好,《意见》提出要着力优化青年优先发展的规划环境、公平且有质量的教育环境、激励青年施展才华的就业环境、保障青年基本住房需求的居住环境、缓解青年婚恋生育养育难题的生活环境、促进青少年身心成长发展的健康环境、有效保护青少年权益免受意外伤害和非法侵害的安全环境。围绕建功城市高质量发展,让青年在城市更有为,《意见》强调要组织动员青年引领城市文明风尚、投身创新创业热潮、立足岗位建功立业、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助推生活品质提升。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有力推进,完善监测评价,加强政策支持,营造良好氛围,共同做好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
《关于开展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的意见》,全文如下。
青年发展型城市是指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积极践行青年优先发展理念,更好满足青年多样化、多层次发展需求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不断优化,青年创新创造活力与城市创新创造活力相互激荡、青年高质量发展和城市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的城市发展方式。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纵深推进《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落实,经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开展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更好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引领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面向城市建设发展,加强前瞻研究规划,丰富青年友好政策,搭建青春建功平台,不断提升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青年全面发展战略部署的政策转化效能,不断提升青年在城市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激励青年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青年原则。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党委领导的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与安全,把促进青年全面发展摆在城市工作全局中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来抓。
——倡导青年优先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事业要发展,青年首先要发展”的理念,深刻把握青年发展与城市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充分关注我国青年人口规模与结构的历史性变化,尊重青年成长规律,照顾青年时代特点,优先解决影响青年健康成长、分散青年干事精力的“急难愁盼”问题,促进青年高质量发展。
——激发青年担当作为。把提供发展服务与鼓励成才建功紧密结合,充分激发广大青年参与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为青年提供筑梦圆梦空间,为城市集聚青年人力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出青年在城市高质量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
——注重普惠均等导向。更好发挥政策牵引作用,从青年视角补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短板,帮助青年解决好他们在毕业求职、创新创业、社会融入、婚恋交友、老人赡养、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努力为青年创造良好发展条件,让他们感受到关爱就在身边、关怀就在眼前,让他们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适用范围
1.直辖市;
2.国务院批准的计划单列市;
3.行政级别为副省级的城市;
4.行政级别为地级的城市。
直辖市的市辖区或国家级新区可参照执行。
(四)建设目标
通过试点探索经验,到2025年,城市青年发展规划工作机制比较健全,青年优先发展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同,青年发展型城市评价体系逐步建立并完善,城市青年发展政策更具体系化、更有普惠性,青年投身城市发展的主动性和贡献度明显提升。到2035年,城市青年发展规划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成为各地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品质的自觉行动,青年优先发展理念成为社会普遍共识,城市青年发展政策体系更加成熟定型,青年在推动城市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更加凸显。
二、围绕促进青年高质量发展,让城市对青年更友好
(一)着力优化青年优先发展的青年发展型城市规划环境。推动将青年优先发展理念融入城市发展战略,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体现青春元素、照顾青年特点,打造富有青年特色的城市名片。青年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与各专项规划衔接协同。建立健全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在青年发展领域的战略研究、政策协调、项目实施、督导落实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制定本地区青年发展专项规划。
(二)着力优化公平且有质量的青年发展型城市教育环境。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力度,完善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巩固控辍保学成果,逐步实现进城务工青年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让义务教育阶段青少年获得公平的受教育机会。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增强高等教育育人实效,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完善特殊教育和专门教育保障机制,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让青年获得更高质量的教育和成长。坚持教育公益属性,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学校主阵地作用,持续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有效缓解青年家长的负担和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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