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级层面,为推动构建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工作格局,切实发挥城市运管服平台指挥调度、统筹协调、高位监督等作用,市级、区级可依托原数字城管监督中心、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等机构建立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指挥中心;加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平台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和综合评价等工作。 问:如何保障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质量? 答: 一是建立高效协同推进机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分别建立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平台建设运行中的重大事项,加强平台建设顶层设计,落实平台建设资金,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保障平台建设顺利推进。 二是把好技术方案评审关。省级平台、市级平台建设技术方案应按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标准》制定。省级平台、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平台建设技术方案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审查,也可根据需要委托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其他市级平台建设技术方案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技术方案经专家审查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是把好平台评估验收关。省级平台、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平台建设完成后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评估验收,也可根据需要委托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估验收;其他市级平台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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