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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小刊|规划行业信息精选(2021年11月下)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 作者:编辑部 | 发布时间: 2021-12-27 | 5720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文原载于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规划小刊》,内容为近期的法规动态、新闻广角栏目,以供参考。欢迎大家订阅和咨询,订阅方式请查看文末。

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

近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面部署“十四五”时期重点任务。

《规划》提出以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三城一区”为主平台,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主阵地,强调“四个着力”,即着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着力强化战略科技力量,着力构建开放创新生态,着力提升科技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规划》提出,到2025年,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基本形成,建设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科学中心”建设取得新进展,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6%左右,力争在核心领域取得重要技术突破和引领性原创发现。“创新高地”建设实现新突破,在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领域实现全球领先水平,突破一批技术。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企业。“创新生态”营造形成新成效,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持续优化,国际化配置资源能力显著增强,创新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国际科技合作交往全方位加强。全民科学素质显著提升。制约科技创新的障碍进一步破除。。到2035年,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创新力、竞争力、辐射力全球领先,建成全球人才高地,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切实支撑好科技强国建设,更好向世界展示科技创新“中国贡献”。


安徽:城市更新行动将实施十大工程

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该省将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城市危旧房及老旧厂房改造提升、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等十大工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5年,安徽省城市更新行动要取得重要进展,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城镇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结构、功能、布局逐步调整优化,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加快转变,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市治理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到2035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城镇体系更加健全,城市结构、功能、布局进一步优化,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全面转型,城市品质显著提升,“城市病”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城市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上海: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日前,上海市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要求,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本市住房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

《实施意见》以人民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以宜居为目标,精准设计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聚焦新市民、青年人的租赁需求堵点、痛点和难点,精准设计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公租房、单位租赁房、享受政策支持的各类租赁住房中符合条件的房源,统一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

《实施意见》要求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构建符合国家要求、具有城市特点的支持政策体系。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为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实现可持续经营,《实施意见》明确了15项支持政策,其中落实国家支持政策12项,本市增加支持政策3项。规划土地方面,全面落实国家明确的5种建设渠道。一是支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二是支持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允许土地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但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的土地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三是支持利用企事业单位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允许不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四是支持产业园区中产业类项目按照不超过15%用地面积配建,并鼓励将各项目的配建比例集中起来统一建设。五是供应居住用地新建、配建。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领导、部门协同、市区联动,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各项工作任务迅速全面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加快推动全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电视电话会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加快推动全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电视电话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建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张玮介绍本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开展情况。会议传达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福州现场会会议精神,梳理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政策,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全区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盟市分会场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一步,是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关键之举,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利支撑。

会议强调,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各盟市要切实把握好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及准入标准,把握好发展重点,从城市实际出发,因城施策,以需求为导向,科学确定“十四五”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目标及2022年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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