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底线任务: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是衔接工作的基石和首要任务。我国构建了覆盖全体农村人口、多部门协同、高效运转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体系。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行业部门筛查”相结合,并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截至2025年9月底,全国累计识别帮扶超过700万监测对象,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同时,持续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三保障”成果,确保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动态清零,脱贫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农村危房改造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此外,完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络,优化低保、特困供养和残疾人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救助资源精准匹配需求,筑牢了坚固的民生安全网。
(四)战略重点:提升发展内生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的要有利于激发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有利于实施精准帮扶,促进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过渡期始终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将外部“输血”与内部“造血”紧密结合。一是推动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对现有帮扶产业全面梳理,实施“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的分类策略,补齐产业链条短板,提升综合效益,近3/4的脱贫人口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特色产业对增收的支撑作用日益牢固。二是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实施脱贫人口就业攻坚行动,通过强化东西劳务协作、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培育区域劳务品牌、支持帮扶车间发展、用好公益性岗位、实施以工代赈等多种渠道,促进外出务工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始终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三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聚焦“稳得住、有就业、能融入、逐步能致富”目标,通过配套产业园区、就业帮扶车间、“订单式”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统筹配建教育医疗养老设施满足公共服务需求,强化社区治理促进社会融入。四是注重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技能培训和人力资本培育,着力激发脱贫群众依靠自身努力发展的志气底气,避免“一兜了之”、“一股了之”、“一分了之”,防止政策养懒汉。
(五)实践方法:坚持精准施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强调“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过渡期严格落实“总体稳定、优化调整”要求,推动政策平稳过渡、精准施策。一是聚焦重点区域和人群。确定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予以集中支持。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监测对象实施精准帮扶。二是实施分层分类帮扶。根据监测对象的劳动能力、实际困难程度和类型,对有劳动能力的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实现差别化、精准化扶持。三是优化社会帮扶机制。调整优化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形成原则上一个东部省份帮扶一个西部省份的长期固定结对;深化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突出优势重点;创新“万企兴万村”等社会力量参与模式,广泛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各展所长,凝聚起全社会帮扶合力。
(六)要素支撑:接续强化资源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贫困地区走向全面振兴”。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需要持续、稳定的要素投入作为保障。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505亿元,支持力度稳步提升,并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等重点区域倾斜支持。金融支持政策在信贷准入、审批授权、资本计量、金融网点、再贷款政策等方面对脱贫地区予以倾斜,保持信贷投放力度不减,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优化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延续,继续安排每个脱贫县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可使用“奖励指标”,延续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保障了脱贫地区发展空间。这些实实在在的要素投入,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有效衔接的学理逻辑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有效衔接”这一重大战略决策与实践,具有深厚而广博的理论根基,其蕴含的学理源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在批判性吸收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基础上的重大理论创新。
(一)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当代体现。马克思主义发展观以其深邃的历史洞察与科学的辩证方法,为我们理解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提供了钥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伟大实践,正是这一原理的生动体现。首先,它体现了发展的连续性。马克思主义发展观将社会历史视为一个连续不断的自然过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构成了一个内在统一、层层递进的历史进程。“有效衔接”既明确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两个阶段的差异性,又在历史逻辑、政策体系和实践行动上强调了两者的连续性。设立过渡期、保持政策总体稳定,确保了发展进程不因战略转换而出现断裂,确保了国家发展战略转换过程中的平稳有序与有效传承。其次,它体现了发展的全面性。真正的进步是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的系统性、整体性演进。过渡期工作不仅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更通过强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就业帮扶等,推动脱贫地区经济、社会、文化、治理能力全方位提升,旨在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再次,它体现了发展的相对性。发展是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的统一。从消除绝对贫困,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走向共同富裕,“有效衔接”在发展运动中不断深入推进。设立过渡期并实施分层分类帮扶,正是承认发展阶段性和群体差异性的体现,遵循了精准施策与梯度推进的辩证法则。
Copyright © 2018 景观网 .All Rights Reserved
www.中国景观网.net 备案号:浙ICP备2021007798号 技术支持:中国互联 网站后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