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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温州市首届“瓯越工匠”杯地籍测绘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来源:中国景观网(www.zgjg.org) | 作者:pro7b365d | 发布时间: 2018-09-12 | 30226 次浏览 | 分享到:

于举办温州市首届“瓯越工匠”杯

地籍测绘职业技大赛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大赛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快推进地籍测绘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温州市首届“瓯越工匠”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8]52号)要求,现就举办温州市首届“瓯越工匠”杯地籍测绘职业技能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定于2018年10月20日至21日在温州市区举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比赛内容与标准

比赛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侧重技能操作考核,每位参赛选手均需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满分各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占总成绩的30%,技能操作考核占总成绩的70%。理论考试以《地籍测绘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结合生产实际需要,适当增加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及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考试参考资料:《中国测绘职工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籍调查规程》《浙江省地籍调查数据库规范》《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城市测量规范》《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试行)》测绘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教材《测量基础》《地籍测量》等。技能操作考核内容为宗地图测绘、宗地面积量算及地籍调查表中界址标示表填写。

三、参赛人员与组队

本市工作的地籍测绘从业人员,不受地区、单位性质、年龄、性别、现有技术等级限制,除在校学生、“金燕奖”获得者和获省级以上技术能手外,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各地籍测绘资质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组织1支或2支队伍参加比赛,每支参赛队应有5人组成,其中领队1人,技术指导1人,参赛选手3人。

四、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作为温州市首届“瓯越工匠”职业技能大赛的组成部分,由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总工会、共青团温州市委员会、温州市妇女联合会主办,浙江省景观设计和建设行业协会、温州市景观设计学会承办,温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温州市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浙江信宇测绘信息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测绘与地理信息院、永嘉县为民土地勘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温州腾宇测绘有限公司、温州志图测绘有限公司协办。为确保本次大赛的顺利实施,成立温州市首届“瓯越工匠”地籍测绘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温州市景观设计学会,负责大赛活动的具体组织联络工作。组委会和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1。

五、表彰奖励

(一)个人奖

1. 获本次大赛第一名的选手,由温州市首届“瓯越工匠”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授予“瓯越工匠”称号。

2. 获本次大赛前三名的选手,由市人力社保局授予“温州市技术能手”称号。

3. 获本次大赛前三名的选手,市总工会授予“温州市职业技能带头人”称号。

4. 获本次大赛前三名的选手,年龄在35周岁以下者,由团市委授予“温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5. 获本次大赛前三名的女选手,由市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6.以上获奖选手由各部门颁发荣誉证书,并可享受相应的政府高技能人才奖励政策。

7.参赛选手理论和技能合格者,由市人力社保局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

 

(二)团体奖

1.对团体成绩优秀的参赛队,分别授予“团体一等奖”(1名)、“团体二等奖”(2名)和“团体三等奖”(3名),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2.对认真组织、遵守比赛规则、具有良好道德风尚、团结协作的参赛队所在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

六、报名方式

各单位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领队(技术指导)登记表(附件2)、选手报名表(附件3)、参赛队汇总表(附件4)、领队(技术指导)和选手的身份证复印件、3张2寸免冠彩色近照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由各参赛队自理,缴纳伙食费200元/人(标准每人100元/天)。

 

联系人及电话:杨里晓88989566  13758707021

赖红松88363808  13566278298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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