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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绿色发展贯穿城乡建设全过程——国新办举行《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发布会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 作者:编辑部 | 发布时间: 2021-11-01 | 5802 次浏览 | 分享到: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国新办10月25日下午举行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总经济师杨保军、标准定额司司长田国民介绍了《意见》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主席台(赵一帆 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徐想 摄)

张小宏:

  10月21日,《意见》正式向社会公布,新华社发布了《意见》主要内容,央视新闻联播进行了播报,22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对《意见》主要内容进行了刊发。《意见》印发后,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反响。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意见》的内容,与大家共同学习。


  进入新发展阶段,城乡建设是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载体,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点,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战场,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领域。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城乡建设工作,对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做出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总书记提出城市工作要做到“一个尊重、五个统筹”,要“推进城市绿色发展”。在上海考察时,总书记强调,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城市建设,无论是新城区建设还是老城区改造,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在内蒙古考察时,总书记指出,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做好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把乡村建设得更加美丽,等等。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来,我们坚决贯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将绿色发展贯穿城乡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一是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先后组织开展了12个领域的专题研究,编写出版《致力于绿色发展的城乡建设》系列教材。配合中组部对城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主要负责同志开展针对性培训,力争在城乡建设中做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二是加强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积极探索适合绿色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比如,推动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在59个样本城市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全面检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特别是绿色低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和帮助城市形成更科学、更可持续的发展方式和路径;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开展乡村建设评价试点,全面了解乡村建设发展状况和水平,查找补齐乡村建设短板,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探索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构建以社区建设为基本单元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建设治理体系,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三是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以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在城市建设中,持续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等等;在乡村建设中,不断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提升村容村貌,等等。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政策措施效果持续释放,试点示范作用初步显现,适合绿色发展要求的城乡建设体制机制正在逐步形成,为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城乡建设领域还有很多方面与绿色发展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的热切期盼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现象依然存在,城乡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依旧突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相关企业、有关专家意见,完成了《意见》代拟稿起草工作。《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后一个阶段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把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城乡建设的各个领域和环节,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建设美丽城市和美丽乡村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意见》共包括5个部分。在第1部分“总体要求”中,《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指导思想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基础。工作原则概括起来就是“6个坚持”,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整体与局部相协调、坚持效率与均衡并重、坚持公平与包容相融合、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统一、坚持党建引领与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相结合。同时,《意见》还提出了到2025年和2035年的发展目标。


  在第2部分“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中,《意见》提出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等3项主要任务。


  在第3部分“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中,《意见》从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等5个方面提出转型发展要求。


  在第4部分“创新工作方法”中,《意见》提出要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动城市智慧化建设、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等5项方法,将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在最后一部分“加强组织实施”中,《意见》提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支撑体系、加强培训宣传等4项重要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支撑体系建设,指导各地将《意见》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我就先介绍这些基本情况,接下来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大家!


记者:

  这次《意见》涉及的内容比较丰富,《意见》的实施,未来将会给我国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带来哪些促进作用?


张小宏:

  这几年,城乡建设的绿色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包括与实现绿色发展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发展方式还没有根本扭转等。另外,城乡建设领域也面临着比较艰巨的节能减排任务。《意见》的实施,对于统筹解决城乡建设当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城乡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形成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加快提高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但过去城乡建设重物不重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统筹不够,忽视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人和谐共进的关系,城乡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少的薄弱短板,影响了人民安居乐业。《意见》提出,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实现人口、经济发展与生态资源协调,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等,这些对于在城乡建设当中全面落实生态文明要求,修复城市与自然、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改变城市建设整体性缺乏、系统性不足、包容性不够的问题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意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民生需求,提出了要实施城市功能完善工程,加强婴幼儿照护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区足球场等设施建设,这些设施会大大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是有利于加快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贡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近日发布,对“双碳”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文件中特别提到了要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城乡建设领域是碳排放的大户,而且随着城镇化过程的推进和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碳排放占比预计还将呈上升的趋势。针对当前城乡建设当中存在的“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突出问题,《意见》从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建筑、绿色建造等方面提出了系统解决思路,包括建立健全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的协调机制,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更新改造专项行动以及体系化建设,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的建造方式,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这些措施,对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实现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目标、推动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都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关键作用。


  三是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推进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去城乡建设工作重速度、轻质量,重规模、轻效益,重眼前、轻长远,没有形成一套与绿色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建设和监管体制机制。《意见》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年来的一些工作成果和地方试点实践经验,提出了符合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要求和我国实际的工作方法,包括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的统筹机制,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城乡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完善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和政策法规,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深化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和第三方考评机制等措施,这些对于系统解决城乡建设当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具有重大的意义,也为全面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记者: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出了重要部署,请问《意见》对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提出了哪些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如何落实?


杨保军:

  乡村是我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领域,但目前还存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较大、农房设计建造水平偏低、乡村特色风貌欠佳、农村人居环境亟待改善等一系列问题。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手段,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主要提出了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保护塑造乡村风貌,延续乡村历史文脉,统筹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镇村设施建设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意见》的贯彻落实,重点从5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以乡村建设评价为重要抓手,推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高乡村建设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二是以农房建设为着力点,继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大力提升农房品质。三是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是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目标,加快村庄建设现代化。五是以县城为重要载体,推动就地城镇化和以县域为单元的城乡统筹发展。


  总体来说,乡村建设行动是要建设绿色、生态、宜居、美丽的乡村,需要强调的是乡村要实现现代化,而不是去追求城市化,城乡的差距要缩小,但是城乡的差异要彰显出来。因为乡村是农耕文明的载体,也是传统文化的根基。古人讲“万物有所生,而独知守其根”,乡音、乡韵、乡愁、乡情、乡风、乡貌,都具有独特的价值,值得珍视。将来城里人也可以体验到乡居生活,这是一种别样的体验。我记得林散之先生写过一副对联,上联是“小立江邻独来烟水”,下联是“不居朝市为此云罗”。也就是说当我们追求美好生活丰富体验的时候,乡居生活别有一番风情。


  我们期待通过乡村建设行动,在不久的将来,乡村能够重现孟浩然笔下“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的生活场景,这是一种很好的体验。希望我们将来能处处欣赏到“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的乡村美好风光。


记者:

  这几年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但可能还存在系统性不足的问题。《意见》在这方面有哪些考虑?如何去落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田国民(徐想 摄)

田国民:

  城乡基础设施包括给水设施、排水设施、燃气设施、供热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园林绿化工程、垃圾处理设施等,这些设施本身是一个整体,而且相互关联。因此,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可有效提高基础设施建设质量、运行效率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对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保障城乡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了一些工作,一是通过完善标准体系,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化水平不断提升。目前,分别建立并完善了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热、园林、道路和轨道交通,以及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利用等专业标准体系,发布相关标准超过500项,不断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运行稳定性。二是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建立建档制度,并开展普查,做到心中有数。三是推动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更新改造,以建设高质量城市基础设施体系为目标,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重点任务。四是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推进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五是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19年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以来,城市累计新建改造污水管网约9.2万公里。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要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建档制度,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更新改造专项行动以及体系化建设,建设公交优先、绿色出行的城市街区,加强交通噪音管控,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持续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统筹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及集中供热替代等重点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意见》部署,统筹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和绿色转型发展。一是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不断提升标准技术水平,特别是拟发布各类基础设施的全文强制性规范,严格底线控制要求。二是大力推进基础设施的普查建档,力争到2023年年底前,基本摸清设施底数,到2025年年底前,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三是印发实施“‘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强统筹,加快设施体系化建设。四是大力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提高设施的智能化水平和运行效率。五是持续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立污水处理系统运营管理的长效机制。


记者:

  能否详细介绍一下,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在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措施?


田国民:

  我国绿色建筑工作起步于本世纪初,相对于发达国家晚30年左右,但发展的速度非常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陆续发布了《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一系列的工程建设标准,有20余项,对各类民用建筑绿色评价,以及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改造等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同时,印发了《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办法》和《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到目前,已基本形成了目标清晰、政策配套、标准较为完善的推进体系。经过各地共同努力,绿色建筑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累计绿色建筑面积达66.45亿平方米。但是绿色建筑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技术要求落实还不够充分、地域发展还不够平衡、市场推动机制还不够完善等问题。


  《意见》提出,要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加强财政、金融、规划、建设等政策支持,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数据的共享机制,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等。


  推动高水平绿色建筑发展,是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抓手。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按照《意见》要求,抓紧开展相关工作,一是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进一步提升绿色建筑占比。二是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在适宜气候区推广超低能耗建筑。三是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四是加强建筑运行的管理,降低建筑运行的能耗。


记者: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区域发展不平衡、城市无序开发、历史文化遗产屡遭破坏等问题仍然存在,请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上述问题,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的绿色发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杨保军(徐想 摄)

杨保军:

  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的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宜居城市、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是提升城市绿色发展水平、保障城镇化高质量推进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们做了一些工作:


  一是推动绿色低碳城市、社区和县城建设。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指导青岛市落实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方案,指导哈尔滨、南京等12个城市做好绿色城市示范工作,与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与1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二是推进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共确定了58个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三是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制定和修订了相关标准,加大财政支持。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城市共建成各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项目约4万个。四是研究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加强历史文化名胜、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遗存信息的数字化采集工作。


  《意见》针对区域和城市群发展宜居性等方面提出了新的举措:


  一是对于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要求建立健全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城市比较优势,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统筹区域、城市群和都市圈内大中小城市住房建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二是对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要求建立分层次、分区域协调管控机制,合理确定开发建设密度和强度。推动多中心、组团式发展。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城市节水,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推动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三是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要求建立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制度,保护和培养传统工匠队伍,传承传统建筑的绿色营造方式。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意见》的要求:一是编制发布“‘十四五’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提出构建人居环境系统的相关措施,促进自然生态、人工建设和社会人文环境的相互支撑,推动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城市。进一步增强城市绿化碳汇能力,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宜居环境。持续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二是建立历史文化保护项目维护修缮机制,推动历史建筑绿色化的更新改造、合理利用,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


记者:

  近年来,建筑领域施工工艺不断创新,装配式建筑总量和水平不断提升,智能化建造不断涌现,请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采取哪些措施,落实好《意见》要求,推动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发展?


田国民:

  目前,建筑领域的资源消耗大、排放高,建造方式粗放等方面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推广绿色建造,推动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迫在眉睫,在这方面我们开展了一些实践。一是推动湖南省、广东省深圳市、江苏省常州市等三个地区开展了绿色建造的试点,并印发了《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二是推动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十三五”期间,累计建成装配式建筑面积达16亿平方米,年均增长率为54%。其中,2021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了20.5%。三是重点推动钢结构住宅试点建设。2020年全国新开工钢结构建筑1.9亿平方米,较2019年增长46%,占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为30.2%。其中,新开工的钢结构住宅约1200万平方米,较2019年增长了33%。


  《意见》要求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建造方式,利用新技术实现精细化设计和施工,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完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加强建筑材料循环利用,推动传统建筑业转型升级,改革建筑劳动用工制度,加快推进工程造价改革。


  下一步,为推动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发展,我们将根据《意见》要求,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构建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编制《装配式住宅设计选型标准》,推行“少规格、多组合”的正向设计方法,扩大标准化构件生产使用规模,推动装配式建筑市场化、规模化发展。二是不断完善适用于不同建筑类型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体系,加快打通钢结构住宅设计、生产、施工等产业链。三是加大推广力度,指导地方在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中积极应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积极开展钢结构住宅试点,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


记者:

  《意见》的实施对加快城乡建设转型提供了遵循,请问下一步如何确保《意见》的落地?


张小宏:

  《意见》的主要工作目标是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政策从方向到路径都已经明确,今后的重点就是怎么样把《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地落实,真正发挥作用。


  《意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提出了四项组织实施的保障要求。具体来讲,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各方面各环节,建立省负总责、市县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支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是健全支撑体系,制定修订城乡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法律法规,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深化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能力水平,加快管理、技术和机制创新,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


  四是加强培训宣传,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尊重城乡发展规律,尊重自然生态环境,尊重历史文化传承,重视和回应群众诉求。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组织好《意见》的实施工作。一是推动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进一步压实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责任,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真正扎实落地。二是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逐步形成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法规体系和政策体系。三是指导各地按照文件的要求,研究落实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重大问题,推动重大项目和重大任务落地落细。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


  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推进文件落实,同时也在文件的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开展评估,有关情况向党中央、国务院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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